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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小说的粗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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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古米朵 周一 二月 20, 2012 10:23 am


阅读霍金,懂与不懂都是收获。《时间简史》的这句广告语对我触动颇大、感受颇深,也是因为这句广告词的诱惑,我耐着性子读完了霍金先生的《时间简史》和《果壳中的宇宙》,很多时候我都因为压抑不住的心浮气燥放弃了阅读,也是因为这句广告词迫使我继续下去……仿佛是瑜伽过程中的冥想,阅读霍金也会让人融入广袤的宇宙,而我不再是具体的人、我的思想象天体中的一粒微尘,在黑洞中寻找载体……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读懂了霍金,不过我始终坚信:懂与不懂都是收获。起码,他让我努力想静下心来;起码,他让我思考过。思考,是一种收获。   

――题记

  一、网络小说的定位

  网络小说是不是文学作品?它能否承载起小说的主流?这些一直是文坛极有争议的话题,有些事物生来就是矛盾的焦点,网络小说也摆脱不了这个命运,从夹缝中萌芽在夹缝中生存也在夹缝中成长。网络小说就象恨嫁的大龄女子欲拒还迎,渴望走向纸媒主流又高不成低不就。而所谓的文坛也对网络小说或不屑一顾或趋之若鹜,采取一种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的态度,让网络小说家头疼不已。
  若真如此倒也罢了,小说需要载体,纸媒是载体,网络也是载体大家道不同不相为谋,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咱井水不犯河水。谁说网络小说就不是小说、不是文学作品了?从痞子蔡开始到安妮宝贝到慕容雪村,网络文学大行其道的时候,谁能否认它的主导地位?且网络作为一种媒体,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绝对先锋的。且不论小说创作的最终目的是用一个人的思想征服更多人的思想还是其它,总之是要给人读的,而网络作为载体的魅力在于拥有庞大的网民读者体系。要不,当博客再一次席卷中国的时候,咱知名的大作家们不也纷纷起义开店坐庄了么?
  设想时代这样发展:网络先于造纸术被人类发明,那么如今的所谓主流是否应该倒个儿呢?若托尔斯泰、卡夫卡、马尔克斯、曹雪芹等这些小说巨匠遭遇网络,他们又会如何?想必文坛会如此介绍他们:
  老托、纸媒著名小说家,出版《复活》《安娜卡列尼娜》等多部小说,发行量超过数万册。其作品已经某某出版社推荐,在红袖添香等各大文学主流网站发表;
  老卡、著名……出版……因其优秀的才华被红袖添香看中,于××年××月××日签约红袖添香,其长篇《城堡》点击率每秒以10000网络币的速度增长;
  ……
  除此,老马、老曹、老哈、老海等纸媒新秀均签约红袖添香小说专栏;老莎、老关等签约红袖添香戏剧专栏;老博、老泰等也在红袖诗歌专栏谋到一席之地……
  所以,网络小说之于其它小说而言,不同的只是载体而已。你说它是不是主流?作为网络小说创作者,应该坚定信念,不卑不亢的进行自己的小说创作。要相信自己的作品绝非垃圾文学,自信是创作的源动力。

  二、对网络小说认识的误区

  1、网络小说的情色
  许多人反映网络小说对情色的尺度放得宽,而且情色小说的点击率明显高,不可否认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除非专业研究的网站,研究和创作不能划上等号。于是创作者也跟着放宽自己的尺度,动辄进行大量的性描写。高超的性描写含而不露、色而不淫,当然需要极深的文字功底,非一般人所能及。如若一味跟风,只会让自己的作品陷入粗俗、低劣的境地。

  2、网络小说中不存在纯文学
  这是个错误的观点,文学的纯度也是一个度,取决于创作者和读者的把握。文学要有创新,小说亦然,如果一直拿过去的小说作比较,以它们为标准衡量和否定网络小说,有欠公允。甚至给小说定下一个模子,那和八股有什么区别?如果那样,先辈们何苦破股?写出自己的风格特色、在先辈们的基础上创新才是最重要的。

  3、网络小说没有生命力
  对于网络小说无精品的说法历来已久,可随着网络影响越来越广泛,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网络优秀写手,已非过去的星星点点、各据营盘三两年,而是异军突起、各领风骚,网络小说也日渐成熟,从先前单纯的娱乐性走向思想性,正朝着广袤的前景蓬勃发展。

  三、网络小说创作的几点建议

  1、给文章拟个惹眼的标题
  一个好的标题不但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也为你的文章增色不少,更能加深读者的印象。网络载体因其快、杂等特性,每天涌入的作品数以万计,要让自己的文字不致于文沉网海从中脱颖而出,首先给文章拟个惹眼的标题。文章的拟题绝对是一门学问,很多流行歌曲的名字就起得非常引人,可以适度迎合大众心理,但切忌只图打眼滥用辞藻非色不拟、或“挂羊头卖狗肉”离题万里、文章内容和标题风马牛不相及。更不能一味跟风,比如红袖前些日子编辑推荐阅读有几篇《人生若是初相见》,这题目拟得漂亮,就有很多人跟风,于是出现了n多的《人生若是初相见》。吃别人吃过的饭有意思吗?既然舍不得那就从别处求新,也可以拟《何事秋风悲画扇》嘛。总之,惹眼的标题要有自己的思想创新,在创作的过程中慢慢形成只属于自己的特色风格。

  2、小说开篇的技巧
  如果说标题是龙眼的话,开篇便是龙颈,在小说创作中是重中之重,也是难以掌握的。很多小说家起头要起很久还不理想,如果说打眼的小说标题让读者有打开小说的欲望,那么别致的开篇会让读者有阅读下去的欲望。杂文编辑柳树下的童年有一篇《开篇的艺术》,探讨关于小说开篇的技巧。我很赞同他的“小说创作需要技巧”的观点,当然开篇更需要技巧的处理,而技巧的掌握就在平时的多读多练的积累中创新,熟能生巧用在这里也是至理,但也不能流于经验,在经验中创新才不使开篇局限了去。他文中提到的小说: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阿城的《棋王》和余华的《活着》,建议有志于小说创作的作者读读。

  3、统一小说的整体风格
  都说天衣无缝,说得并非剪裁而是效果。一篇好的小说风格如果统一,整篇文章会给人一种一气呵成的流畅感。相反一忽儿语言唯美如诗一忽儿平铺直叙,则会有东拼西凑生拉硬扯之嫌。但并非说是要作者只需凝重不许幽默只需理性不许轻快,说的只是整体的风格,而非细节的处理方式,这就需要从行文、语言、文字等各方面去掌握、练习。

  4、把握情节和字数的协调
  据我在编辑部的日子观察,红袖的小说作者往往忽视这点。短短四千字左右的内容,设置的情节却非常复杂,其中的恩怨情仇涉及甚至三代人,小说只顾交待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势必忽略人物性格的刻画,更谈不上什么思想了;若只顾刻画人物,却交待不清楚来龙去脉,往往是要表现得来不及表现、刻画的也停留在表面,蜻蜓点水,这样的文章如何深刻?

  5、小说结尾的留白艺术
  大家都知道一篇好的小说,读完后会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之感,这就是小说的留白艺术,同时也说明一篇小说结尾的重要性。留下大段的空间让读者去想象,这种小说的结尾看似结而未结,看似一个结尾其实有n多的结尾,让读者忍不住还想探究以后的故事,这样的结尾才算成功的结尾。有些小说读完让读者觉得乏味无趣,因为开始就猜到了结果,有些甚至等不到读完就失去阅读的兴趣。也有些小说结尾,就只有一个结尾,读者一看,哦,原来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了,这种单一的结尾,没有读者想象的余地,也是失败的结尾。另外一些作者写到后来懒得写了或者不知如何处理了,于是匆匆而终,使小说显得虎头蛇尾很不协调。除结尾需要留白艺术,行文当中也需要留白,这就要作者在创作中去磨砺、慢慢体会了。

  6、小说的自我情绪和弱化
  很多作者善于用第一人称叙述,这种叙述方法的优势在于融入自我、把自己特定为小说中的某个人物,流畅自然、容易把握,而且显得小说很真实。但,它的缺点在于自我情绪的膨胀,很容易陷入自说自话的误区。有些作者的小说顶多看上去象是日记,一种情绪的倾诉和发泄,这样的文章从根本上讲就不属于小说的范畴。在行文当中应尽量弱化自我,一般初作小说的作者最好还是采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叙述。

  四、网络小说该用什么样的语言

  一般而言,网络小说语言相对灵活自由,但也不能任意发挥。杂文编辑昨日王侯有篇谈杂文语言的文章,其中我认为有些和小说语言是通用的,建议小说作者一读。我把她文中的意思转述一下:“如果把小说语言分为上、中、下三品。上品应该是以浅显的语言表达深刻的思想,中品是以浅显的语言表达浅显的思想,或以深邃的语言表达深刻的思想,下品才是以深邃的语言表达浅显的思想。”

  1、小说语言的时代特征
  我们作现代文章的,最忌动辄咬文嚼字,之乎者也的装深刻,留给读者的只能是酸腐之气。所以语言应该符合时代特征,即便是写古典小说,也不能过于古典所有的对白拿腔作态,再说谁知道古代人怎么说话的?文言文就是古代人说话?

  2、小说语言的风格特征
  小说语言应该和整篇文章的风格相得益彰,如果一篇小说明明是大家闺秀,使用的语言却粗俗不堪,这就是风格的相背。

  3、小说语言的人物特征
  和风格举得例子相似,小说中明明写的是一位名门淑媛,说话却象江湖侠女;明明是砍柴的樵夫满腹经纶,难道都是卧龙不成?尤其对对话之乎者也,眼中脱离人物的身份。

  好的小说语言应该是“增一分嫌长、减一分则短”,能简则简、要繁就繁、繁简适度。很多作者为了强调氛围,同样意思的句子要翻来覆去几遍,回环这玩意用得好了当然“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反之便成东施效颦,弄巧不成反成拙。
  另外,应避免网络语言的泛滥使用。这点在昨日王侯的《杂文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也有提及。其实,不论是小说还是杂文、抑或散文等,规范用语都是相通的。除此,除非符合人物身份,脏言脏语能避则避,文明用语是作人的基本原则,作文和作人的道理也是一样的。

  五、侃侃我喜欢的三个网络小说家

  网络小说家的出名或者说红,是因为他们都是第一个吃了螃蟹的人。

  1、痞子蔡的螃蟹:网络小说的先驱
  痞子蔡以长篇网络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迅速走红,他也算是网络作家第一人,和网络文学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人。他的作品轻松幽默、近于写实、也有一点无厘头风格,更以动人的故事征服了初涉网络的读者。他的作品行云流水、自然去饰,最要紧的是他的小说打破了网络无美女、“十个网民九个丑,还有一个是恐龙”、“网恋见光死”的网络金科玉律,给绝大多数网虫带来了无限美好的憧憬,只希望自己哪天也走桃花运遇到一个“轻舞飞扬”,也好好的亲密接触一回。

  2、安妮宝贝的螃蟹:歇斯底里的颓废
  对我印象较深的网络女作家应属安妮宝贝。她以颓废、晦涩的文字风格征服了又一代网民读者,要说痞子蔡是时代造就的网络作家,那么安妮更是应运而生的宝贝。很多普通网络写手的水平和安妮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安妮却红了呢?有人说那个年代正好喜欢她的风格,好像瞎猫碰上死耗子,撞对了。我不以为然,安妮之所以红了,我认为还是和痞子蔡一样,她开创了另一个先河。他们的成功在于都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所以现在有很多女写手都在模仿安妮的风格,要知道即便你写得比安妮好上几分,那也不会是第二个安妮。这是网络特色的唯一性。

  3、慕容雪村的螃蟹:血淋淋的爆发力
  慕容雪村是我最喜欢的网络作家。从《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到《天堂在左、深圳往右》,是我唯一细心拜读过的网络长篇小说,尤其是《成都》。很多读者说读慕容雪村就是在读一种颓废悲观的人生观世界观,在我看来慕容雪村颓废、悲观的文字底下却蕴藏着强大的爆发力,除了慕容雪村,谁又能做到直面人生,把人类灵魂最黑暗的角落翻出来,即使是撕扯得血淋淋也在所不惜……哪个文学卫士又能赤裸裸站在文字的角斗场?和人性、和自己、和真实进行血淋淋的格斗?说实在,我不喜欢阅读网络长篇小说,一是眼睛受不了。对于阅读我更喜欢传统的方式,电脑屏幕盯得久了并非好事;二是网络作品良莠不齐,几个名家的看来看去也不过如此,读长篇是要花费大量时间的,哪有时间试着阅读等发现不好再放手?但慕容雪村的作品我几乎读(网上能见到的)过了。或许有些人会对我的这种观点嗤之以鼻,但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坚持自己的,不要人云亦云。
古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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